2025年2月27日19时25分,马某某驾驶电动车,沿灵武西平路由东向西行驶与平安巷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,遇陈某驾驶电动摩托车沿西平路由东向西驶来,由于陈某驾驶车辆避让不及发生侧滑,与马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,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监控画面显示,在经过路口时,陈某身体正面撞上左转的电动车,随后头部撞向马某某电动车踏板处,好在有头盔的保护,并未造成较大的伤害。
交警提醒: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驾乘人员出行时应牢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能有效降低头部伤害。(灵武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马春燕)